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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旅游被骗买玉向哪里的什么部门投诉,怎么要回损失!

更新:2024-04-27 07:00 发布者IP:171.83.117.41 浏览: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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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旅游被骗买玉向哪里的什么部门投诉,怎么要回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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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详细介绍

桂林旅游被骗买玉,可以向桂林消费者协会投诉,也可以直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。
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都会去购买物品或者服务,无论怎样都会涉及到消费。有些人在消费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遭受到消费侵权的情况,那么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我们建议可以及时报警,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。至于如何要回来钱,得看当事人的偿还能力,如赃款被如数追回,没有理由拿不回来。但赃款被挥霍,他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,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了。不论怎样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,受害人也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取得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,以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在他有能力时得到偿还。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2、根据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,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。3.《刑事诉讼法》百零八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,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。l、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2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3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根据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6年12月16日)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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