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的基础条件:
(一)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。
(二)申报项目产品涉及安全、医疗、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,申请单位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。
(三)申报项目对应的产品由申报单位研发生产。
(四)申报项目对应的产品已实现销售且已完成交付。
(五)申请产品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要求,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;申请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;申请产品须为第1次进入市场阶段;申请产品须具有核心知识产权。
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的材料要求:
1.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报表;
2.申报单位营业执照(正本)复印件;
3.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及产品性能说明;
4.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;
5.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及发票、货款到账凭证;
6.用户应用报告(须用户单位盖章);
7.公司近2年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(清单);
8.公司近5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、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;
9.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;
10.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方面材料。
腾创软件测评具有CMA资质,能为桂林企业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提供软件测试服务,测评依据标准为:
腾创软件测评依据企业申请首版次软件的需求,根据GB/T 25000.51-2016 《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(SQuaRE)第51部分:就绪可用软件产品(RUSP)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》的要求对产品说明、用户文档集、产品质量进行测评,并出具相应的软件测试报告,作为桂林软件申请首版次的证明材料。